【中国品牌建设网11月5日网讯】近日,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旧家电管理新规即将出台。《办法》规定,今后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并对旧家电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
新规探视
卖家需进行实名登记
记者了解到,《办法》的管理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微型计算机等。同时,《办法》着重强调了旧电器的质量安全,提出旧电器也有“保修期”,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在交易达成后,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要求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从个人手中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登记出售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从企业收购时,应当登记企业营业执照有关内容。也就是说,今后收购旧家电将进行实名制登记。
市场现状
旧电器来路不明 商家自保
随着《办法》即将出台,10月30~31日,记者走访了桂林市多家销售旧电器的店面,从中了解到,购买旧电器的大多是一些租房者和外来务工人员,也有一些做小生意的老板给店里购买。
记者在桂林市西门菜市三楼的旧货市场了解到,这里的旧电器原来的主人根本无从查起。一家销售旧电器的老板告诉记者:“有的旧电器是从收旧品的人手里买回来的,有一些品相好的电器是自己上门收回来的,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广东成批购回的。这么多东西也没有一一记录,现在问我具体来源,还真搞不清楚。”
记者在一家出售旧电视机的店面看到好几台外观很新的电视,店主告诉记者,这是前不久从广东一家酒店收回来的,九成新。“保证是好东西,最大的42寸,只卖2200元。”当记者问能否保修时,店主告诉记者,多加200元,店面可以全保一年。他还告诉记者,其他一些比较旧的就不能保了。“一个星期之内有问题可以过来换。” 记者还走访了多家销售旧电器的商家,对于旧家电的来源根本说不清楚。保修方面,大部分商家只是帮忙维修,如果需要更换配件,费用需要消费者自己出。
一位经营旧洗衣机和旧冰箱店面的老板告诉记者:“出了问题可以拿过来,小问题能帮你修,但要是换零件的话,就要自己出钱了。”
各方反应 实际操作很难
在西门菜市和乐群菜市楼上的旧货市场内,记者看到,市场内的消费者寥寥无几。一位销售旧冰箱的店主告诉记者,买旧电器的一般都是一些租客或房东,生意很有限。当记者向店主介绍在收购旧电器时还要留下卖家的个人信息后,这位店主更是叫苦不迭。他说:“现在想收到好的旧电器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是真留下个人信息,估计很多人不愿意泄露。”他还告诉记者,还有一些是从外地成批买回来的旧电器,要想留下来源信息,真的有点难。
而说到《办法》中提到的卖家要提供3个月的免费保修,很多店主又表示很无奈。“本来利润就薄,现在要是承诺3个月免费保修,真是快做不下去了。”一位在乐群菜市旧货市场经营旧洗衣机的店主向记者表示,《办法》中的规定没有考虑到经营者的利益,让他们很为难。
个人信息谁来保护?
《办法》规定,收购旧电器时要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这一做法,很多人表示相当支持。
家住桂林市西门菜市附近的郭先生向记者表示:“我也逛过西门菜市的旧货市场,很多东西看着很好,但对于产品的质量还是不敢相信。”他说,如果有了实名登记制度,就可以知道商品的来源,这样就放心很多。
在桂林打工5年的罗先生则告诉记者,他刚来桂林的时候,在旧货市场买过一台电视,从外观上看很新,价格也很便宜,但是没用多久就坏掉了,由于是便宜的二手货,就没去找店家,但是之后就不太敢买旧电器了。“如果能知道旧电器的来源,还有保修的承诺,就没有那么多后顾之忧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多位市民表示新政给消费者一定的保障。但对于在出售旧电器时留下个人信息的规定,很多市民又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
家住桂林市乐群菜市附近的胡女士告诉记者,本来卖个旧电视、旧冰箱就不值多少钱,要是需要登记个人信息,宁愿把旧电器当废品卖了,免得泄露个人信息。
来源: 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