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1月19日电(记者何德功 报道员赵新利)日本的经济腾飞造就了大批中产阶级,甚至出现“一亿人口,一亿中流”的说法。但上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破裂后,收入差距逐步显现,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经合组织2005年发布的报告说,在14个主要发达国家中,日本的相对贫困率高居第二位。日本民主党去年9月上台前,将“纠正贫富差距扩大”作为旗帜吸引选民。鸠山由纪夫在选举前发表的《我的政治哲学》中指出,福利和医疗制度的重新构建,教育和育子环境的充实,纠正贫富差距,“是今后政治的主要任务”。
税收调节二次分配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日本用于调节二次分配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居民税和物业税。其中,所得税是国税,居民税和物业税是地税。2009年4月1日,日本政府发布法令,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划分为6个等级,其中年收入低于195万日元的税率为5%,年收入超过1800万日元的税率达到40%。
2006年时,年收入低于330万日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一刀切”,均为10%,年收入高于1800万日元的税率仅为37%。新法令降低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
2009年10月8日,时任日本首相的鸠山由纪夫出席“政府税制调查会”会议时表示,要彻底改革个人所得税,援助低收入阶层。他要求讨论设立援助低收入层的“伴有补贴的税额扣除”政策,并重新审议收入中的免税部分。所谓“伴有补贴的税额扣除”政策,就是低收入者不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能得到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