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评论员 霍者 新快报消息,消费者张先生调查发现,“杰士邦”品牌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于1998年在国内注册,并非其所宣传的系英国进口品牌。就此,张先生认为杰士邦通过“创新”欺诈消费者,将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及经销商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返还购货款23元,并赔偿23元损失,同时请求法院给工商部门以司法建议,撤销“杰士邦”的商标。 打着进口品牌的“杰士邦”安全套却是国货?既然经营的是国货,为什么要贴上洋标签呢?是对自身产品的不自信?还是在有意欺骗消费者?抑或是还在固守着“外来和尚好念经”、“外国月亮比中国月亮圆”的陈腐思想呢? 前些年,当郑州街头出现以英文单词命名的店铺时,着实让人新颖、兴奋了一阵子,郑州人开始时尚了,开始与国际接轨了。而现在,郑州街头以英文单词命名的店铺层出不穷,貌似英文名称的商品品牌也在日益泛滥,而很多名字却不知所云。 据悉,许多贴着英文名称的商品,并非国外品牌,而是正宗的国产商品。记得有一次与某商场负责人聊天,其属下刚好拿着一本即将复印的宣传册让其拍板。那位负责人粗泛一看便责怪起来:“不是给你们交代了吗,所有品牌都用英文名称标注,怎么还有这么多中文名称?” 看我不解,该负责人诡秘地一笑说:“用上英文名,会让消费者觉得档次高一点,也能卖上价。”其实,想通过这个途径达到洋气目的的国货普遍存在。给国货贴个外国名称真的就能洋气起来吗? 当然,使用洋名作为商标本无可厚非,而且不失为一种创新型的营销举措,但妄图将商品的产地隐藏起来导致消费者错误识别的行为,的确有商业欺诈之嫌了。假如再像“杰士邦”那样,一旦被消费者揭穿老底的话,对塑造品牌形象、开拓巩固市场反而有害无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