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前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新疆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发展。从2010年起,自治区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培育、保护,并对首次获得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首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从项目申报、技术创新培训、产品认证、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着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