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区域交界的地带最容易成为制假的窝点。近日,在清城区与花都区交界的狮岭镇分水村,一个用山坑水冒充品牌桶装水的制假售假窝点被清城区和清远市质监局联合执法取缔。
当天,执法人员到达该加工点的时候,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A的小货车正准备驶出该加工生产点,车上装满已打包装并有薄膜封口的天然饮用水产品。涉嫌制假售假桶装水的吴某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该加工点的合法生产经营证照。经检查,现场共发现已灌装好装车的桶装水一批共105桶。这批桶装山泉水产品均有薄膜封口,薄膜标签标示有生产许可“QS”标志。
执法人员随后在该饮用水生产加工点检查发现有1套收缩膜简易设备,包括压力锅1个、煤气瓶1个、煤气灶1个、灌装饮管1条(20米)。此外,还有3个不锈钢水罐,连接水罐的水管不断有水流出,涉嫌用于灌装、生产天然饮用水产品。执法人员还发现有15张瓶盖收缩薄膜标签(全新待用)瓶盖42个,标示“某某水厂有限公司”的送水卡片21张。
鉴于吴某涉嫌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天然饮用水产品和涉嫌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假冒“QS”标志的天然饮用水产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生产灌装的105桶天然饮用水产品、 1套简易收缩膜设备、全新待用的薄膜标签、瓶盖和1台JMC双牌货车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 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