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魁榜曾是(湖南)浏阳公路系统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好局长,将浏阳的道路养护工程优良率提高到100%,特别是在今年初遭受特大冰雪灾害后,确保该市500多公里路段畅通,荣获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抗击冰雪灾害“二等功”。而同时,他又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上梁不正下梁歪,刘魁榜所做的一切自然瞒不过他的司机丁文峰,他也懂得利用刘来“靠山吃山”,并变本加厉。
12月12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原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刘魁榜贪污、受贿案在这里开庭审理。刘魁榜和他的小车司机丁文峰一同站在了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刘魁榜受贿408000元,贪污244098元,丁文峰贪污232605元。案件经过半天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受贿:多次收受“感谢费”共40万
刘魁榜1983年9月从湖南省公路技工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望城县公路段工作,先后担任一线养路工人、记录员、技术员等,因待人诚恳,勤奋好学,工作出色,迅速成长为望城县公路段的一名中层骨干。36岁那年,刘魁榜走上了浏阳市公路管理局领导岗位。
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期间,部分企业和公司为感谢刘魁榜在工程发包、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结算时给予的支持和照顾,先后多次给刘送去“感谢费”,都被他“笑纳”了。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期间,刘魁榜利用担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兼党总支书记,主管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财务、人事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结算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饶某等10人钱物22次,共计折合人民币408000元。其中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刘魁榜在浏阳G106国道蕉溪岭路段油路大中修等工程发包和工程款结算过程中,给予长沙恒信路桥公司经理饶某支持及关照。饶某于2006年上半年至2008年春节,先后4次将145000元钱物送给了刘魁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