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车亮 摄
中证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4日在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表示,过去的二十年里,人民法院通过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对证券市场创新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和司法引导。
他说,近几年,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对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涉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和期货交易所的纠纷案件,为统一司法标准和维护社会和市场的稳定,,最高法院实行了司法管辖的原则。二十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非法集资、操控市场、内幕交易和虚假财务报告的刑事犯罪案件,审理了一些行政相关人不服处罚和相关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久前,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积极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完善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规划建议对我国资本市场今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也为人民法院今后对资本市场的司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心是要加快、完善投资者的司法保护制度。就证券市场对特定投资者发生的侵权行为也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完善资本市场民事侵权责任制度。我们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证券发行承销、上市公司收购、委托投资的合同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和制度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对资本市场个别行为制定规则,必将使资本市场更加健康。为了保证涉及证券市场行政诉讼案件的责任,促进证券监管机构依法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制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政绩问题的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