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物价上涨,成都今起实施力度最大、标准最高补贴发放
发放标准
今年10月至12月,每人每月补助30元
明年1月至2月,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受 惠 人 群
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
最近物价连续上涨,部分人群特别是低保家庭的生活质量因此下降。昨日,成都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实施方案》,对全市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近30万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600万元。
据悉,这是成都市历年来力度最大、标准最高的一次补贴,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每人共补贴190元
哪些人群可以受惠?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本次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对象为2010年10月-2011年2月期间当月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
补贴标准多大?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全部用资金(现金)发放,不采用实物或代金券等其他形式。”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邱伟介绍说,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今年10月至12月,每人每月补助30元,将在12月5日前发放90元到户;第二阶段为明年1月至2月,每人每月补贴50元,将于明年1月20日前发放100元到户。
邱伟解释说,第二阶段正好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也是居民集中消费的时期,所以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他同时表示,如果明年2月后,物价仍继续上涨,不排除持续补贴的可能性。
补贴资金从何而来?
成都市有22万城乡低保对象,5万城乡优抚对象,受惠本次补贴的市民预计达到298727人,全部补贴金额高达5675.81万元。
据了解,成都市价调基金承担4828.10万元,相关区(市)县价调基金承担847.71万元。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各承担50%;高新区则全部自行承担;其余区(市)所需资金由市级价格调解基金承担。
标准最高力度最大
补贴标准如何制定?
邱伟表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主要参考了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的报告数据,同时参考了国内一些其它城市的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近日的一份报告显示:今年1月至10月,成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累计上涨了2.4%。受此影响,低收入的居民生活费用指数也累计上涨了4.0%,其上涨速度远高于CPI的上涨指数。原来,这些家庭的消费弹性较小,恩格尔系数较高,其抵御物价上涨冲击的能力较弱,受物价跌涨的影响更为明显。报告还显示: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低保家庭今年7月的人均消费支出比1月份增加了13.23元,10月份的人均消费支出又增加了6.37元。“这次的补贴标准是历年来最高的价格补贴标准,也是补贴力度最大的一次。”邱伟说,从2008年开始,低保家庭等会领取到100元的慰问金,今年的价格补贴将和往年的慰问金进行衔接。
如何领取价格补贴?
据悉,对于前三类对象,补贴将直接发放到户;而上述“三无”人员的补贴不会发放给个人,将由市属福利机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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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北京:从2010年7月至11月,向城乡低保户每人每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元,一次性全部发放100元。
广州:从2010年11月至12月,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0元。
武汉: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3个月临时物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东莞: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向困难群众连续发放三个月的物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