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冈(00485)董事澄清,于早前的新闻发布会,主席刘锡康曾提及特许权协议下 Polaroid 品牌产品之估计毛利率为30%或以上,而公司现有产品之毛利率则约为20%;及总经理王继伟曾提及,估计于2011年可实现销售额2亿美元;且鉴于根据特许权协议以及于2010年3月及4月与 Polaroid 订立之两份协议销售 Polaroid 品牌产品之收益,预期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收入,将较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增长50%,以上陈述仅属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公司之意见。升冈申请今早复牌。
升冈与宝丽莱品牌持有企业 PLR IP Holdings (PLR)订立特许权协议,以在美国及加拿大生产及分销 Polaroid 品牌即影即有影像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框及移动产品。特许权协议之初步年期由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可续约两期,每期5年。
初步预计,倘 Polaroid 品牌即影即有影像产品及数码成像产品在美国及加拿大占有5%市场份额,则估计该等产品可于特许权协议之5年期内为公司贡献销售额10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