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新闻网长春10月29日电 (张天虎)近日,吉林省出台了《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文件要求全力实施人参品牌战略。经过企业申请、品牌管委会和专家组的评审,决定批准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为首批“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
据了解,吉林省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范,统一采用“长白山人参”品牌标准。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加快人参产品的认证工作,产品符合标准的企业,准许生产、加工和经营“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形成以“长白山人参”品牌为主体,龙头企业自有品牌为子系列的品牌模式。
吉林省还将建立“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统一生产标准,从源头上确保品牌产品质量,并成立吉林省“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负责“长白山人参”品牌企业和产品的认定、推出和产品生产、宣传、监管等工作。加强品牌保护,尽快申请“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的马德里注册及相关国家注册,防止国外恶意抢注。
据悉,被批准的“长白山人参”品牌生产企业,将按照“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及品牌产品标准,认真组织品牌产品的生产及营销,尽快将品牌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
附:首批“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华参加工有限公司
白山市林海雪原酿酒公司
吉林省利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抚松参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延边特产实业有限公司
汪清参乡王参业公司
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加一土特产有限公司
吉林省宏久和善堂人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