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头: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10年认定的217件驰名商标中,仅有两件来自江西。本报昨日“深度调查”发出喟叹《字号与商标之争何时休?》,直指江西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弱。
其实,从2006年推荐“中华老字号”工作启动以来,江西企业“万马齐喑”的景况,就能推知必有今日的尴尬。“中华老字号”中,第一批仅有两家江西企业品牌入选,第二批虽有20家被列入公示名单,但与上海近200家、浙江近百家相比,数字背后的差距就不仅仅是企业品牌营销观念的差距,而是整个工商环境的差距,江西企业的“怕麻烦”和“不屑”背后,揭示的是江西制造业及第三产业无法做大做强的现实。
一个品牌的培养离不开经营者的深谋远虑,它的声誉要依赖长时间的精心培育。怎样的机制,能够让人们在漫长岁月里不断地推陈出新,赢得消费者的持久信赖,这个问题跟企业制度的设计有密切关系。
改革开放以后,外国产品再次进入中国。我们吃惊地发现,许多字号都是我们百年前就遇到过的。爱立信,清末就进入朝廷的电话机;美孚1号,我们小时候见过的煤油马灯上,上面就是那个熟悉的标志;抗日战争中号称“中国辛德勒”的拉贝,当年就是西门子驻南京的职员……反观我们,20多年前还耳熟能详的宇航电视机、飞鱼自行车、赣江拖拉机等制造业发轫品牌,早已雨打风吹去。江西的企业要培育自己的民族品牌,国际百年品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是最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的。
品牌培育还需要良好的法律环境,以确保那些苦心经营品牌的企业不受侵权的影响。如果李鬼盛行,同时法律又不健全,或者虽然有法律,司法机构却不能独立和公正地揭露和惩罚李鬼,优势品牌被拖累成“伪劣”品牌,能够持续久远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在这方面恰恰很欠缺。字号与商标在法理上本有非常明确的界限,我们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却一直纠缠不清,或者总想占点便宜,用字号傍名牌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像“乔家栅”之争、“金冠”之斗、“蚂蚁搬家”之战,往往有工商执法和稀泥,法律判决打白条的影子。
品牌意识在全省上下未形成共识,也是我们的软肋。近年,我省先后提出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大省、打造世界第一大生态大省等宏图大计,但在构建全国或国际品牌大省的布局方面,却缺乏应有的动作。所以,建设品牌大省,政府应有作为。
本报评论员吴志刚 |